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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 | 2007/04/20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,200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,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时间安排:

请各单位应于5月11日之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的资格初审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、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,并将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送交到人事处师资科。

需提交的材料:

1申请人情况汇总表(格式见附件),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:jfang@nju.edu.cn

2、申请人员材料:

1)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(按规定贴好照片);

2)、身份证、学历证复印件;

3)、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;

4)、学校组织的普通话等证书复印件(二级乙等及以上)

5)、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(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鉴定)

6)、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、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;

7)、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;

8)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》。

以上除1)2)3)5)7)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外,其余可结合文件规定,可以免的就无需提供。

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有关材料请各单位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。

认定工作的具体要求:

认定工作的具体要求仍参照《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[2003]3号)、《南京大学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南字发[2002]98)及《江苏省实施<教师资格条例>细则》等有关文件执行。

如有疑问,可向人事处师资科咨询。特此通知。

 

联系人:方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25-83592946

人事处

OO七年四月二十日

 

附件:南京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.xls